大皖新聞訊 現在起至8月10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就《安徽省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征集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并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質量監測,監測結果與國家生態質量監測網絡數據共享。
生態質量監測結果與國家監測數據共享
《征求意見稿》提出,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前提下,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
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有關生態質量監測標準規范和工作部署,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質量監測,以遙感監測技術為主,重點關注人為活動對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的影響,監測結果與國家生態質量監測網絡數據共享。
根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質量監測結果,結合媒體曝光、群眾舉報和日常監督發現的生態破壞問題線索,提取疑似生態破壞問題圖斑和線索,依托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推送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則要組織開展疑似生態破壞問題實地核實,形成生態破壞問題清單,提交至省生態環境廳。對生態破壞嚴重、整改行動緩慢、弄虛作假、責任不落實的,視情采取函告、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整改。
生態質量監測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據了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質量監測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依規參與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
《征求意見稿》明確,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將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等生態環境領域相關考核,推動將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獎懲任免以及有關地區開展生態補償等的重要參考。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設區的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或者移送其他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工作中發現有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有關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將問題線索等有關材料及時移送相關機關或者部門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生態環境部門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還要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第三方評估機構庫和評估專家庫,為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另外,從現在起至8月10日,如果您有意見或建議,可書面反饋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自然生態保護處,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懷寧路1766號;電子文檔請發送至聯系人郵箱:hbtzrc@126.com;聯系電話:0551-62376692。
大皖新聞記者 姚一鳴